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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济宁市第九届科学技术优秀学术
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各位会员:

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促进人才成长,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加速我市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济宁市科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九届科学技术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1、凡我市个人和集体的自然科学类科学技术论文(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研究、技术经济研究和有关改革创新的学术论文、专著、调查报告、科普读物、科教书、科技建议)和在各级学术会议上会员报送的及在市级以上学术性刊物全文发表的文章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2、本次参评学术论文的时限为2004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确认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

二、评选标准

1、凡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全文宣读或在国家级科学性、学术性刊物全文发表并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属创新型发明、创造,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解决了国内尚未解决的问题,填补了国内外空白;对科学技术进步或经济建设有重大作用的,可申报一等奖。

2、凡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全文交流、省级学术会议全文宣读或省级科学性、学术性刊物全文发表并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属省内先进水平,对科学技术的进步或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的,或在推广应用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可申报二等奖。

3、凡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全文交流或在市级学术性刊物全文发表,虽未发表但有较高水平的理论工作论文,或填补市内空白、在应用上有一定技术经济价值的实验性或技术工作论文,可申报三等奖。

三、注意事项

1、本学会会员撰写的论文,可直接报送市科技情报学会秘书处。联系电话:2342043,联系人:徐意。

2、申报者应按要求填写《济宁市科学技术优秀学术论文平审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论文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缺一不可。

3、对参评的学术论文每篇收取评审费30元。

4、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学会申报,第一作者工作单位不在本市的论文和已经获得全国、省级奖励的论文均不参加本次评选。

5、论文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济宁市科技情报学会
200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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